公職人員財產申報
財產申報為政府陽光法案的一環,係藉由強制申報義務人依法申報、受理機關審核、公眾查閱等機制,達成端正政風、確立公職人員清廉作為之目的。
本部於102年修頒「國軍人員財產申報作業實施規定」,明確規範部本部及各軍受理申報單位,由本室負責全軍相關財產申報統籌事宜,並為法定受理財產申報單位;另總督察長室及各軍督察單位為指定受理財產申報單位,負責受理轄管申報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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