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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風室下轄綜合科、預防科、查處科3科及廉潔評鑑小組(附加編組),編制員額文職20員、軍職3員,依據「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」第4條與本部民國101年12月30日頒布之「國防部處務規程」第14條規定,執行下列職掌:

     一、本部廉政之宣導及社會參與。

     二、本部廉政法令、預防措施之擬訂、推動及執行。

     三、本部廉政興革建議之擬訂、協調及推動。

     四、本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、利益衝突迴避及廉政倫理相關業務。

     五、本部有關之貪瀆與不法事項之處理。

     六、對於具有貪瀆風險業務之清查。

     七、本部公務機密維護之處理及協調。

     八、承部長之命辦理本部所屬機關、部隊貪瀆與不法事項之預防及處理。

     九、其他有關政風事項。

國防部政風室組織編制圖,政風室分受國防部部長與法務部廉政署督導,下設有綜合科、預防科、查處科及廉潔評鑑小組